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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级新生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等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1-10点击数:

各函授站(点):

根据省教育厅的新生注册要求及时间安排,现将我院2019级新生注册、在校生学年注册等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1.新老生注册。请于2019年3月22日下午18:00之前将学生注册名单电子版报学籍科邮箱:290048753@qq.com。

(1)注册要求:依据《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冀教学〔2014〕20号)文件执行。请各函授站(点)认真审核新生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对以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入学和具有其他舞弊行为的考生,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委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并报2024 European Cup备案。

请核查2019级未报到的学生情况,联系本人,了解情况,并写出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3月新生注册期间提交学籍科(同时提交电子版)。

(2)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清查。请根据教育厅《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前置学历清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填写《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附件2)报学籍科。前置学历清查工作应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完成。应当向学籍科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学信网上的教育部电子备案表),并在背面注明学员的考生号、所学专业和学习形式。在2019年5月30日前没有提交认证报告或相关材料的,将按冀教学处[2014]27号文件要求处理。

(3)如遇学生在入学后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请填写《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信息更改审批表》,并提交本人提出的更改申请并按指纹、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更改证明原件(按公通字〔2016〕21号字要求执行,附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学生应当在招生科安排的函授站(点)完成学业。一般情况下不得转站。

2.在校生学年注册。请于2019年3月29日下午18:00之前提交2015级本科、2016级本科、2017级、2018级学年注册电子名单报学籍科邮箱:290048753@qq.com。(如有退学的请提交退学手续)。

3.请在2019年9月中旬以后在QQ群共享中及时下载2019级学生新华社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

4.特别提醒:请及时通知2018级学生进行信息采集。

5.各站点必需督促每位学生于2019年5月上旬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核对学籍信息。(学信网学籍查询办法,见附件4)

6.要求学生核对《学生注册信息核对单》内信息并签字。

7.联系方式:

袁振恒(516室)联系电话0311-87608978

杨静怡(526室)联系电话0311-87608987

李玉琴(524室)联系电话0311-87608916

李新文(524室)联系电话0311-87608916

崔芳玮(526室)联系电话0311-87608987

附件:1.关于做好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前置学历清查工作的通知.doc

2.成人高等教育专科起点升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学历复查表.doc

3.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doc

4.新生学信网学籍查询方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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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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